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 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 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 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 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 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 吏比者三 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 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 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 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 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