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 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 置北门者予 十金。民 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 者予五十 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 金,以明不欺。 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