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