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 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 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 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主 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