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 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