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 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 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