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 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 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 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