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 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