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