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