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