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 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