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