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