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