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