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 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 吏,狱吏 乃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 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 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 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 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 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 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