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 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 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 ,不知置辞。 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 吏,狱吏乃书 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 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 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 狱吏教引为证。 勃之益封受赐 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 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 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 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 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 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