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