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