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