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太仓 令淳于公 有罪当刑,诏狱逮 徙系长安。太仓公无男,有 女五人。太仓公将行会逮, 骂其女曰: “生子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 益也!”其少 女缇萦自伤泣,乃随 其父至长安,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,刑 者不可复属,虽 复欲改过自 新,其道无 由也。妾原没入为官婢,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 。”书奏 天子,天 子怜悲其意, 乃下诏曰:“盖闻有虞 氏之时,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,而民不犯。何则?至治也 。今法有肉 刑三,而 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 教不明欤 ?吾甚自愧。故夫驯 道不纯而愚民陷焉。诗曰‘恺悌君 子,民之父母’。今人有过,教未施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肤,终身不息,何其楚 痛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父 母之意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