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 “事主之行,竭 意尽力,微 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 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 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 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 不子;逆主以自成, 惠主不臣也 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 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 司之法。”赵燕 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 命胡服,施及贱臣, 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