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