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