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