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 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 ,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 辰家曰大 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