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 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 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 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 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 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