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