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 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 中太子。 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 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 子迁数恶被於王, 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 ,上书自 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 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 日未定。会有 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 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 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 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 举兵,未晚。”是 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 汉中尉至 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 雷被事耳, 王自度无 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 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 王安拥阏奋击匈 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 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 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 二县。使中 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 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 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 之,乃与太 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 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 谋益甚。诸使道从 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 上无男, 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 怒,以为妄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