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 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 病,三月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 公怒,欲 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 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