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 步,年四十 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 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 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 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 病之过也。 臣意论之,以为神 气争而邪气 入,非年少所能 复之也,以故死。 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 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 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