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