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 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