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