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 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