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 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 桓公卒,会竖刀 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 “子一国 公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 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 欲杀咎犯。咎犯 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