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 与斩敌首同赏, 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 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 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 被刑大小。僇力 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 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 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 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 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 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