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