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 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 ,建颇闻 其谋。自以为 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 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 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 说易王宠美 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 党与颇及 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 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 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 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 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 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