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