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 以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交 疏”,甫 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 之,此与晋 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 能存奚齐。变所 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