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南王长废 先帝法,不听天子诏,居处毋度,出入拟於天子,擅 为法令,与棘蒲侯 太子奇谋反,遣人使闽 越及匈奴,发其兵,欲以危宗庙社稷。 群臣议,皆曰 “长当弃市”帝不忍致 法於王,赦 其罪,废勿 王。群臣请处王蜀严道、邛都,帝许 之。长未到处所,行病死, 上怜之。後十六年,追 尊淮南王长 谥为厉王,立其子三人为淮南王、衡山王、庐江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