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 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