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