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 。景帝骂之曰 :“吾不用也 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 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 以故不得死,遂入 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 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