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 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