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