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 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 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之。勃 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 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 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 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 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 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 玺,将兵於北军,不 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 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 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 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 邑。绛侯既 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