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